黑龙江省委、省政府日前出台《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》,《意见》提出了该省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路线图,并将国企分为竞争、功能和公益等三类,实施分类监管、分类指导、分类考核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全面深化国企改革,并明确了黑龙江省国企改革的发展方向。提出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;支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,除国家及省政府要求必须保留国有独资的项目外,鼓励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,实行“新项目、新体制、新机制”;加快推进资本证券化;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;逐步建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;着力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