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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:出台节能环保新规

发布日期:2015/03/09 浏览次数:176

日前,黑龙江省出台了《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》,意见提出,力争到2020年底,所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%以上,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0%,新建建筑全面实行供热按户计量。

意见提出,要依托汽车制造业骨干企业,围绕哈市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建设,发展高效节能汽车、纯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客车,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。

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、物流车补贴试点相关政策。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标准、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,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。

重点提高细颗粒物(PM2.5)等监测仪器设备的稳定性,完善监测数据系统,加快大气、水等环境质量在线实时监测站点及网络建设。

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,推动电力、热力、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改造,炼油行业加快提高油品标准的工艺改造。

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地下工程建设,推进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镇污水再生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