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黑龙江省将积极保护和修复全省水生态环境,坚持单元治污、断面控制,加快重点江河治理,消灭省辖城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,防范环境突发事件,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。
稳定松花江干流水质。以规划项目实施为抓手,推进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,维持松花江干流在三类水质,19个考核断面达标率力争达到80%以上。加大与发改和财政部门沟通,多渠道争取资金,提高项目建成率。
大幅提升重点支流城市内河水质。推进阿什河、呼兰河、安肇新河、讷谟尔河等河流综合治理,重点解决断面不达标问题,坚决消灭劣五类水体。
整改已知问题,提高良好湖泊水质。加快兴凯湖、山口湖、镜泊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,力争小兴凯湖承黑湿地修复与建设工程等20个项目建成投用,湖泊生态环境恢复能力得到加强。
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。按规范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醒目标识,动员公众参与保护和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