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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出台政策激励人才创新创业

发布日期:2015/04/13 浏览次数:183

黑龙江省日前出台《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》,通过一系列高“含金量”政策激励人才创新创业。

据了解,意见提出了一些“含金量”比较高的政策措施,在股权期权激励、分红奖励上创新突破,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凭业绩贡献、靠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“致富”。发挥财税政策作用,扩大人才普惠范围,通过人才创新劳动与其利益收入“挂钩”,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。 意见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、股权期权激励、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。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,所获股权或净收益的30%—90%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。加大分红奖励力度,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。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和企业以转让或许可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,可提取不低于净收益的35%用于有关科技人员(团队)一次性分红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