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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出台《食品风险隐患分析评价工作规范》

发布日期:2015/06/08 浏览次数:199

近日,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食品风险隐患分析工作规范(试行)》。《规范》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。一是组成风险隐患分析评价工作专家组。专家组成员由省内科研院(所)、高等院校及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的专家组成,专家组负责食品品种风险监测问题食品的分析评价工作,分析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。二是明确了风险隐患分析评价工作程序。收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检验报告后,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风险隐患的分析评价;对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,专家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评价工作。三是确定风险隐患程度。四是提出核查处置建议,向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风险提示,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找原因,并通过采取改善生产工艺、严把原辅料质量关、严格索证索票制度等措施有效防控风险。五是对专家组成员的保密约定。